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政策趋势 » 地方动态 » 正文

东莞LED重大成果项目可获贴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6-14 来源: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浏览次数:21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东莞市促进LED产业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涵盖了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检测和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多项资助政策,旨在大力扶持和促进我市LED产业发展。分析人士认为,《办法》的实施将推进东莞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进度,鼓励更多LED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推动东莞LED产业向千亿元产业加速迈进。

  近年来,LED产业炙手可热,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经历了2012年的酝酿之后,今年LED市场将迎来“爆发年”。在这一背景下,《办法》的出台再度给东莞LED产业带来了政策利好。

  据了解,《办法》的内容包括十章共33条,涵盖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LED关键装备、产品推广应用、产品检测和认证、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多个方面,并明确了每一项资助和补贴的对象、范围和标准。

  东莞LED企业申报资助项目要经过哪些程序?《办法》指出,市科技局根据我市LED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申报指南,明确项目申报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有关事项。项目必须按照规定渠道和时限进行申报,各镇街(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区域范围内项目单位提交的书面或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和推荐,统一收集后送交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市科技局业务受理大厅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审查和受理项目申报材料,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申报材料和项目单位资质。

  《办法》明确,LED重大成果转化资助项目、MOCVD重大关键装备资助项目,经组织评估评审及现场考察后,由市科技局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上报市政府审定;LED核心技术攻关资助项目、LED关键装备资助项目,经组织评估评审及现场考察后,由市科技局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LED产品推广应用资助项目、LED产品检测和认证资助项目、LED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则由市科技局审核并确定拟资助项目及资助金额。

  关键词:重大成果转化 不超当期投资25%额度内给予奖励

  《办法》指出,LED重大成果转化项目是指为引进国内、国际LED行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技术水平以上的LED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及制造基地,具体包括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LED产业化项目、LED公共研发平台和展示交易平台。

  资助方式包括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以奖代补指根据产业化项目首期实际投资建设需要,在不超过当期投资25%的额度内,由市财政给予奖励;贷款贴息则为根据产业化项目首期实际投资建设需要,按不超过企业投资期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贷款贴息,期限3-5年。

  关键词:核心技术攻关

  单个项目资助不低于1000万元

  LED核心技术公关项目是针对具备科技引领和创新驱动能力,整体达到国内先进技术水平,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LED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资助对象为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LED研发、生产及服务的单位。

  根据项目研究开发需要,由市财政无偿资助,资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的25%,单个项目资助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

  关键词:推广应用

  2013年12月前按30%给予补贴

  资助对象包括各镇街(园区)或非政府单位、企业组织实施的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项目,包括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隧道、办公楼、商业大厦等。

  对各镇街(园区)组织实施的LED照明推广应用项目,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对非政府单位、企业投资并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 LED照明产品,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2013年12月前按30%、2014年按20%、2015年按15%分别给予补贴。对同时获省级以上补贴的LED推广应用项目,原则上各级财政补贴金额总和不超过项目灯具总投资(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计算灯具总投资)的 30%,单个工程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办法》指出,原则上单项申请补贴项目的室外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50万元,室内照明灯具总投资不少于20万元。

  关键词:关键装备

  市内制造装备补贴50%

  《办法》指出,市财政对国内、市内制造的装备,分别按照设备购买实际支付额的30%、50%给予补贴;每个企业的关键装备资助费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不含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淀积设备——MOCVD设备)。此外,MOCVD重大关键装备资助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上报市政府审定。

  关键装备获得市财政补贴后5年内,若企业迁离我市,或将设备转让、赠与、租赁给第三方,企业须主动向市财政退回相关补贴经费。构成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