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LED大屏幕的普及,“光污染”越来越严重。近日,市质监局正式发布上海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公共场所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最大可视亮度限值和测量方法》(下称《LED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相应的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填补了目前国内在“光污染”领域标准制订的空白。
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是一种新型的信息显示媒体,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公共场所得到了广泛应用。随着LED大屏幕的普及,“光污染”不仅给屏幕周围的受众带来严重的生理和心理问题,还浪费宝贵的能源,甚至还引发了大量的纠纷和投诉。由于目前我国尚无相关法规来制约这种“光污染”,使得“光污染”成了一个法规“盲点”。
据了解,《LED标准》分别针对户外与户内LED显示屏,按照使用区域、显示屏的面积以及屏幕周边环境照度等划分,规定了相应的限值要求和测量方法,填补了目前国内在“光污染”领域标准制订的空白,对LED屏生产、安装及运营单位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该标准将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将为上海地区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的安装调试提供科学依据,并对限制运行中的LED显示屏产生过量“光污染”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从而改变目前许多LED显示屏运营单位盲目追求“醒目”效果的现状,为公众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