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蓝光溢出一直被指可能对视网膜造成损害,甚至是失明。被称为第四代光源的LED灯真的不安全吗?对此,专家们建议,未来市场上销售的LED灯应明确标注是哪一类标准,哪些人应谨慎使用。
我国标准应提升为强制性
相关研究表明,不同波长的蓝光对于人眼的危害效应是不同的,435纳米至440纳米之间的蓝光对眼睛的危害效应最大,该效应随着波长的增加或递减而逐渐减小。而LED光源中,由于大多数光源发出的白光是通过蓝光LED芯片加上黄色荧光粉混合而成的,光谱能量的峰值正好处于蓝光波段。
“正是因为注意到了白光LED照明产品蓝光光谱较丰富的特点,才有了光生物危害的国际标准,以此提示产品应达到的安全性。”上海市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副站长、上海市照明学会理事长俞安琪表示,我国有“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的国家标准,其中对蓝光危害和量化的计算方法做出了明确的介绍。
不过,不少与会专家表示,目前的问题在于这一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标准的执行力打了折扣。因此,专家们建议,需要将该标准的性质提升为强制性,并列入照明灯具认证标准中。
为LED灯贴上蓝光级别标签
浙江大学光电信息工程学系教授牟同升告诉记者,国际上按照蓝光强度,有零类(无危险)、一类(低危险)、二类(中危险)等划分,目前被用作LED照明的基本为零类和一类,如果是二类则被强制性打上“眼睛不能盯着看”。
“目前标准的限值是基于成人和实验数据提出的,未考虑到某些特殊人群,例如婴幼儿可能会长时间直视光源,从而造成对视网膜的伤害。”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院长孙兴怀就指出,眼睛娇嫩的儿童、老人以及有眼疾的市民要注意蓝光危害,这类特殊人群应使用零类产品。
然而,市场上的LED灯具,并没有明确表明其蓝光是哪一类。“尽管目前被用作LED照明的基本为零类和一类,但由于没有规定要标出零类和一类,因此市民要进行区分很难。”对此,复旦大学电光源研究所副所长张善瑞建议,未来,市场上销售的LED灯应明确标注是哪一类标准,哪些人应谨慎使用。对此,俞安琪表示赞同,他认为未来的LED灯,可能将打上蓝光级别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