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3年2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六个月,2013年8月3日到期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2月5日刊发于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8)。
公司实际使用了7,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超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通过合理安排,资金运作良好。
2013年7月25日,公司将实际使用的7,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至此,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一次性归还完毕。公司通过此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达到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的预期目的。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