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宁德市近期开启了LED照明产品推广工作,提出要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
宁德市政府办转发了市经贸委制定的《宁德市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实施细则》,提出率先在公共照明领域,即城市道路、公共场所、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完成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新建照明工程采用LED照明产品,已建非使用LED产品的照明工程争取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
同时,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LED产品的推广使用,推动社会各领域逐步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力争到2015年底,全市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
宁德市还特别要求,蕉城区作为全市LED照明产品推广应用试点,要力争2014年底前完成对辖区内由财政或国家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更新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