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产业资讯 » 产业 » 正文

LED路灯采购弊案 工程补助款5成被当回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9-05 来源:台湾联合报浏览次数:24

 台湾地区花莲地检署侦办的LED路灯补助款及消防安全设备采购弊案昨天侦结,潘富民、陈长明、陈修福、施金树四名花莲县议员,及国民党籍卓溪乡长苏正清与两名课长共七人,依收受贿赂罪、收取回扣等罪嫌起诉;掮客林锦坤等五名业者则依行贿罪嫌起诉。

民代小型工程款传弊端

 检警调查,两家LED路灯、一家消防安全设备器材公司,为争取民意代表小型工程款的地方建设补助款建议权,透过掮客林锦坤拉拢县议员,并把工程款的五成做为回扣,回馈给配合的国民党籍县议员潘富民、陈长明、陈修福及民进党籍县议员施金树等四人,各二十%到二十五%的佣金,所得一百到两百万元(新台币,下同)不等,苏正清、两名课长则各八%到十%的佣金。

 潘富民、陈长明及陈修福到案后坦承犯行,并主动交出二一○万、一百万及一五○万元回扣;苏正清缴回二十五万元、两名课长合计缴回九万元回扣款。施金树则否认犯行,辩称因自己的建议款项额度都用完,所以把四十万元现金转给陈修福,自己没有收贿。

苏等人坦承犯行 交出贿款

 检方认为,潘富民、陈长明及陈修福利用议员职权,对于地方建设建议事项,约定收受回扣,到案后坦承犯行,并主动交出贿款,请法官给予减刑或免刑;施金树则依职务上行为收受贿赂罪嫌的共同正犯起诉;苏正清等三人利用职务收取回扣,但犯后坦承并主动交出贿款,请法官减轻其刑。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