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一辆类似小货车,后车厢为电子显示屏的车辆不时的出现在延安市的一些街道和人行道上。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车打着公益广告宣传的旗号,却播放着商业广告。记者从市工商局和城管局了解到,该车播放商业广告未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属非法占道经营。
广告车霸占停车位
1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双拥大道步行街公交车站后的停车位上看到这样一辆广告宣传车,该车车厢的一侧是彩色的电子屏,后门则是只能显示红色字体的电子显示屏,车厢另一侧是能滚动的瓷砖广告画轴,广告画上打的是“意大利瓷砖,延安专营店”的商业宣传广告。
据了解,要在彩色电子屏上投放广告,广告时长为30秒的,全天滚动播放120次,价格为3万元一辆车。广告时长为15秒,全天滚动播放120次的,价格为1.5万元。此外,做宣传画及文字广告的价格一个月在2000到4000元不等。同时,广告车每个月工作25天,广告时间每天12个小时,其中一个小时巡街。在车辆工作时段,其中两个小时打公益广告,剩下10个小时分别给10多家公司打商业广告。车辆一般都会停放在中心街、步行街等车流量、人流量大的地方。
11时左右,记者看见该车有一男子前来开启后门,记者上前与之攀谈,得知此人是该车的所有人。记者询问他是否为该车的车主,该男子回答称是,随后记者借故称该车很新颖,是否可以介绍下?该男子称若是想投广告,就直接报上单位,能做就帮忙做。记者质疑在闹市区停车会造成交通拥堵,该男子称车辆都停在停车位上,为了抢车位,他专门开另一辆小车先去占位置。随后,记者质疑播放商业广告会不会有城管局等部门来管,该男子称:“我这车是宣传车,是政府征用的。我都打着政府宣传的广告,平时还给城管做普法宣传。他管我?我还管他呢!”
面对一个月3万元的高额费用,记者表示太高了,该男子称:“这价格是针对政府单位的,因为给他们打广告有些水分、回扣之类的,要是给私人打广告的就不存在这个价格,私人的商业广告价格可以降到一半,这个好商量。”
这名男子说如果要打广告,需要商户拿营业执照复印件来,他去工商进行登记,交点钱就可以了。记者质疑有辆车就能够月入如此高的广告费用,岂不是一本万利?该男子称:“你以为我们搞这个不要花钱的吗?看着不起眼,手续卖给我就贵了。还要给各家职能单位协调,这些都要钱。”
记者称需要了解广告的投放功能后才好做决定。该男子说道:“之前有记者没表明身份就问过我,你应该也是记者吧。”记者表明了身份后,他的态度明显有变,称自己投放的广告是合法的,并没有宣传非法行为。此外,他在这里做宣传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的,由城管局的一个领导对接安排的。
记者询问是哪个领导,该男子称:“你这个问得太多了吧?作为一个记者,这样做有点过分了。”并要求记者把录音关掉,随后竟索要记者手机查看。该男子还说教式地称:“延安这么小,这么个大家伙摆在路边上,肯定有它的道理。我在做公益宣传,拉一些合法的商业宣传,找点钱赚。”
该男子称:“若是以记者身份采访,那就请用纸写出采访内容后交给我,我再回答。我现在很忙,要给车检测,没空接受采访。”
显示屏强光闪烁影响交通
车载LED显示屏矗立在街头,每当遇到时,随着灯光的跳跃,各式图案的不时出现。“太刺眼了,晃得我流眼泪。”在长青路十字候车的马先生说。由于光线刺眼,尤其是驾驶员,如果LED正对着驾驶室,又突然变白色时,眼睛非常不舒服。李师傅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每天都要在城区来回拉客,尤其到繁华路段时,车载超大的LED屏幕闪烁着各种颜色,让人的眼睛瞬间一片空白。私家车主周先生说,在驾驶中,当看到一些大屏中的画面,眼神有时会不由自主地被吸引过去。由于驾驶员的行车视线会受到强光以及不断变换中的画面干扰,很难观测到实时路况。
噪音、强光扰乱居民生活
除了影响行车外,车载LED显示屏也影响周边市民的生活。住在电视台附近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车载LED大屏幕,每天停在路上播放音乐和广告,影响她正常工作和生活。家住双拥大道步行街附近的刘女士说,她由于工作关系必须每天白天休息,而她家的卧室正对着步行街上的车载LED大屏幕,每天上午10点以后她都是在闪烁的强光中度过,高强度的光源让她无法入睡,而且感到非常不舒服,有时还出现心慌等症状。晚上上班不能集中工作,还出过好几次差错。
延安市一家眼科医院的一位大夫介绍说,人眼对彩光比较敏感,当电子显示屏用相同频率播放不同广告时,部分广告可能会给人刺眼的感觉,造成人们情绪、心理上的不适,这就属于光污染。这位大夫说,亮度过高的LED屏幕可能给人眼带来两种伤害,一种是当人眼受到高亮度炫光的刺激时,眼睛瞳孔缩小,眼睛会明显感到不舒服,另一种是屏幕一闪一闪,光频率太高,会对人眼视网膜的黄斑产生严重影响,长期损伤甚至会引发黄斑变性。另外据一位照明工程技术人员介绍,其实降低LED屏幕的亮度相当方便。通过后台软件设置参数,一分钟就能调低LED屏的亮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车载LED屏幕的安装设置、播放内容均由相关部门审批和监管,唯独在亮度方面没有统一标准,这已成了一个法规“盲点”。目前国际上一般把光污染分成3类,即白亮污染、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而目前我国只对白亮污染中的玻璃幕墙有相关规定,对人工白昼和彩光污染还没有相关规定。延安市环保部门的有关人士说,光污染与噪音污染有所不同,光污染的标准很难界定。而噪音有时可以衡量,光照度则很难衡量。
多部门携手打击非法经营
针对延安街头车载广告,大街上LED显示屏扰民一事,记者联系了工商、城管、交警等部门对这种情况予以了解。记者让车载广告的车主一起出面协助调查解决,但是该车主以打电话为由离开了现场。
在临近该车不远的一烟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车经常停在此处,有时候上午或下午一直开着大喇叭,声音还特别大。而有时候车子开走后,会在车位上拉起警戒线霸占着车位。
记者就此事询问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该负责人称,此前只知道他在播放公益广告的宣传片,因为城市建设需要宣传就让他做了。但如果他在播放商业广告,那么将会对其进行调查。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工商等部门,工商工作人员称,该车播放广告未经过他们的审批,属非法占道经营。而交警部门则以车身乱贴广告进行了处罚,罚款100元,交警表示,如若再次在市内发现该车乱贴广告,将扣留车辆。
城关执法大队也表示,该车已构成违法占道经营,给对方打电话对方称不在现场,也不能赶到现场将车开走,属于拒绝接受处理,将按照规定罚款或者直接拖走,这个需要上级与交警部门协商。
记者在现场等待结果时,一个多小时也没见执法队员的踪影,城管执法大队负责人则表示,此事已责令其停止,与大队无关。
市工商局表示,已确证立案调查,相关结果将近期出来,第一时间将结果公布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