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第一条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改造的道路――南昌县金沙大道正式亮灯,该项目由江西省通用节能服务公司(中节能晶和照明所属子公司)承担建设,整个项目完全采用EMC模式,业主不用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即可享受到节能效益。
城市快速发展的同时,老的城市路网承受交通压力和道路破旧问题往往打不到要求。金沙大道全长约11公里,北起昌南大道,南至向塘镇。作为南昌县南北走向的大动脉,近几年交通流量 大增,道路破损严重,极大地影响了交通畅通。改造之前金沙大道道路照明用的灯具多为高压钠灯,且使用年限已久,存在能耗偏高、光衰严重、照度低、效果差等诸多 不合理状况。2013年7月1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金沙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其中就包括将高能耗的高压钠灯(路灯)改造为节能环保的LED路灯。
金沙大道改造前有高压钠灯1612盏, 每年耗电量达146万多度,通过进行LED节能改造后每年将节省90多万度电,节电率突破60%。以每度电至少消耗使用标准煤0.33公斤计算,改造后一年将减少297吨标准煤的燃烧,减少排放二氧化碳702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硫8.1吨。
改造完成后的金沙大道不仅是南昌县交通要道,而且它全线贯通了整个小兰经济开发区,承担了全县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货运压力,为南昌县经济腾飞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这次节能照明改造完全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江西通用节能提供项目投资、设计、实施、售后服务等一条龙服务,政府没有承担一分的建设资金,完全是零投入、零风险,而且改造完成后即可以实现城市节能目标和经济效益分享。这次的EMC项目合同期为5年,江西通用的成本回收及收益完全来自于5年内的电费节省,5年合同期满后,全套LED灯具无偿移交给南昌县路灯管理所,路灯管理将永享全部节能效益。
江西省通用节能服务公司是一家资质齐全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提供良好EMC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其母公司中节能晶和照明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的LED节能照明方案供应商和国内主流的LED照明产品制造商,并且早在2013年6月,公司就已跟南昌市人民政府签订了相关框架协议,由晶和照明对南昌市道路进行LED节能照明改造,改造采用EMC能源管理模式,晶和照明负责出资建设/改造,市政府/道路照明管理部门用节约的电费逐月支付晶和建设费用,直至EMC改造协议期结束,协议期满后,晶和所投资的LED路灯归市政府/道路照明管理部门所有。
随着LED照明技术的成熟和价格、节能优势的明显,国内越来越多的省市已开始陆续采用EMC模式进行LED道路照明节能改造,早在2013年初,整个江西省都还没有实质进行过EMC模式的道路照明节能改造,这次金沙大道仅是一个开始,在南昌市政府与晶和照明框架协议的推动下,南昌市甚至整个江西省都将大规模启动EMC模式的LED道路照明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