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晚,深圳市瑞丰光电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拨的资助资金495万元。自2013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至2014年2月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瑞康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012.714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瑞丰光电表示,序号1、2、3三笔款项于2014年到账,其中序号1计入“递延收益”,序号2、3计入“营业外收入”,均对2013年度利润无影响。上述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资金计入了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资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