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越来越亮,同时光污染也悄然降临在我们的生活中,它不仅影响人的正常工作、生活和休息,还可能打乱人的生物钟节律,危害人体健康。有研究认为,光污染极有可能成为21世纪直接影响人类身体健康的又一大环境杀手,亟待控制。为此市政协委员张巨印向两会提交了《关于我市有效控制“光污染”》的提案,建议科学规划照明工程,减少光污染来源,并呼吁对城市光污染控制立法,划分明确的光污染情况等级,建立光污染认定标准。本报记者就我市光污染现象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目前我市光污染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大楼玻璃幕墙的反光。特别在白天,其强烈反光可以致人眩晕、暂时性失明,可能引发交通事故。其次是夜晚施工场地的大功率照明灯、广场照明灯等,长期可引发附近居民失眠、神经衰弱等症状,甚至是视网膜等的伤害。另外各种五光十色的霓虹灯、LED大屏幕等,也是健康杀手。长期处于这种照射下,不但可诱发鼻出血、白内障、癌症等疾病,还会对人的心理造成压力,引发心理疾病。而汽车远光灯也是光污染之一,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而且强光有可能使行人瞬时失明,甚至造成永久伤害。
每到夜晚来临,华灯初上,我市的大街小巷中各种LED屏幕广告格外引人注意,随着灯光的跳跃,各式图案也不时出现。“这里的许多屏幕太刺眼了,晃得我流眼泪。”一位市民说,由于天黑光线刺眼,尤其是驾驶员,如果LED正对着驾驶室,又突然变白色时,眼睛非常不舒服。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他每天晚上都要在城区来回拉客,尤其到繁华路段时,各种超大的LED屏幕闪烁着各种颜色,让人的眼睛瞬间一片白。几天前,就因为被闪烁的灯光晃得眼睛来不及适应,还差点追尾。
除了LED大屏幕外,工地的大功率照明灯以及广场的照明灯也严重影响着周边市民的生活。家住雁滩的高女士说,她家旁边有个施工工地,每天晚上明亮的灯光和施工的嘈杂声使人无法入睡。由于孩子今年要高考,晚上要复习功课,而工地传来的声音和刺眼的灯光吵得孩子无法安心学习。另外夜晚的汽车远光灯也是光污染的一种,公交司机周师傅告诉记者,他在夜晚开车时经常会遇到一些司机开远光灯行驶,刺眼的灯光让人出现短暂性失明,从而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周师傅说,夜晚的城区道路基本上都有路灯,用近光灯完全可以看清道路的状况,而有些司机却不顾他人的安全,肆意打开远光灯行驶,孰不知这样很容易造成对面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我市一眼科医院的大夫介绍说,人眼对彩光比较敏感,当灯光比较强烈时,会给人刺眼的感觉,造成人们情绪、心理上的不适,这就属于光污染。这位大夫说,亮度过高的LED屏幕以及其他光污染可能给人眼带来两种伤害,一种是当人眼受到高亮度炫光的刺激时,眼睛瞳孔缩小,眼睛会明显感到不舒服,另一种是屏幕一闪一闪,光频率太高,会对人眼视网膜的黄斑产生严重影响,长期损伤甚至会引发黄斑变性。另外据一位照明工程技术人员介绍,其实降低LED屏幕的亮度相当方便,通过后台软件设置参数,一分钟就能调低LED屏的亮度。
为此政协委员张巨印认为,作为立志建成宜居城市的兰州,对有效控制光污染,宜及早谋划。同时提出如下建议:一、及早启动对城市光污染控制的立法研究,在现有的照明行业规定基础上,划分明确的光污染情况等级,建立光污染认定标准。二、加强城市规划和管理,科学规划照明工程等,减少光污染来源。在城市景观特别是夜间景观的设计中,适当削减一部分光照强度大容易造成光污染的灯光项目。不能过分追求所谓“亮化”“不夜城”的城市建设观念。在新的户外广告项目审批中也要事先测试和评估光照强度以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城市建筑设计施工中控制强反光材料使用,特别是对外墙玻璃幕墙的使用更是要进行总量控制。对建筑物外墙的涂料反射系数也设立指导性标准,引导业主使用反射系数低的涂层和采用柔和的冷色系,如米色、浅黄、浅蓝等。四、明确主管政府部门责任。建议由环保部门牵头根据不同的污染源协调市容卫生、建筑行业办公室等具体的污染源所属单位进行定期的检查、执法和居民投诉接待,尽快完善机制。五、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内,对光污染较严重的责任主体进行适当处罚,起到警示引导作用。六、加强宣传引导,运用技术手段,提高社会公众认识。与空气、水、噪音和固态污染物相比,光污染还是一个相对新的概念,建议在环保宣传活动中多融入光污染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