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领域LED室内照明产品(LED球泡灯、LED灯管、LED筒灯、LED射灯)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依据GB 7000.1-2007《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7000.201-2008《灯具 第2-1部分:特殊要求 固定式通用灯具》、GB 7000.202-2008《灯具 第2-2部分:特殊要求 嵌入式灯具》、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 安全要求》等标准,对标志、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灯头温升、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等项目进行检验。
抽查发现,标称广州帅阳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帅阳LED大功率COB天花射灯(2013-08)外部接线(截面积)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