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业绩三次大变脸却未作任何形式的解释之后,洲明科技2013年年度报告再现疑似供应商变身大客户的状况。
“洲明科技是一家集LED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及服务一体的国家级高新技术民营企业,目前主营业务包括LED高清节能全彩显示屏和LED节能照明。”洲明科技的官方网站如是描述。
“深圳市晶台光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投资规模达2亿多元,产品定位于中高端LED应用市场,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SMD LED、大功率LED和COB光源的高新科技企业,专注于LED封装技术及生产制造”。晶台光电的官方网站如此介绍。
而对LED行业稍有了解的人都会知道,按照公司生产产品来划分的话,晶台光电是洲明科技的上游产业链。如果这两家公司有业务合作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晶台光电供货给洲明科技,也就是说晶台光电是洲明科技的供应商,洲明科技是晶台光电的客户。
然而在4月22日洲明科技公布的审计报告中,晶台光电却华丽变成了洲明科技的第三大客户。而且交易金额达到了17,547,163.35元人民币,占2013年洲明科技营业收入比例达到2.22%。
难道是洲明科技弄错了,不小心把供应商弄进成了客户?记者再次翻阅稍早前发布的年报,发现排名前五大客户中第三的客户年营业收入也是17,547,163.35元人民币,只是利用商业秘密保护条款,改成了第三名取代。
这到底是什么原因?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洲明科技咨询上述问题,对方表示“晶台光电一直是我们的LED供应商”,当记者问到为何出现在前五大客户名单中,对方表示不清楚,需要向销售部门求证,并承诺稍后回复要求记者留下联系方式后匆匆挂掉电话。而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洲明科技相关人士回复。
在此同时,记者联系晶台光电总经理龚文咨询“洲明科技向晶台光电销售什么产品并且年销售额超过1700万元”,龚文表示不知情,当得知是洲明科技年报中的内容后,龚文表示需要看过年报搞清楚是怎么回事才能确定。
两家公司的相关人员居然都不知道洲明科技有向晶台光电大量供货的事实。那么到底是哪里出错了?如果不是审计报告无意中披露,洲明科技是不是可以利用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一直隐藏这个蹊跷而神秘的第三大客户身份?而洲明科技到底向晶台光电巨额销售了什么产品?市场期待与年报跳票事件一起得到洲明科技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