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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照明一季度业绩大涨 增持苏州盟泰34%股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5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浏览次数:17

佛山照明24日晚间披露年报,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25.27亿元,同比增长 14.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2亿元,同比下降37.12%;基本每股收益0.26元并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

公司称,净利下降的原因,主要是2012年度公司出售富湾湖酒店,非经常性收益增加,而2013年度很少非经常性收益,但主营业务收入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还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公司同日披露一季报,2014年1-3月营业收入7.00亿元,同比增长28.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135.23万元,同比增长 6.05% ;基本每股收益0.07元。

2014 年 4 月 23 日,佛山照明与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张迎春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为了增强苏州盟泰资本实力,改善其资产结构,为其发展壮大提供支持,公司在收购苏州盟泰股权的同时,对苏州盟泰进行增资扩股,增加公司持股比例。张迎春先生将其持有的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100%股权中的34.09296%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1235万元。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季度报告摘要: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预付账款比年初增加272.69% ,主要是公司本期预付采购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年初增加119.21% ,主要是公司本期定期存款产生的利息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应付账款比年初增加40.67% ,主要是公司本期应付采购材料款项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增加122.99%,主要是公司本期应交未缴税金增加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70.89%,主要是公司本期营销费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1.51%,主要是公司本期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30.20%,主要是公司本期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121.65%,主要是公司本期计提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5)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85.71%,主要公司本期投资的基金公允价值变化影响所致。

(6)报告期末,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33.80% ,主要是公司本期按权益法核算投资公司的收益影响所致。

(7)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8.09% ,主要是公司本期节能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8)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8.98%,主要是公司上期有行政处罚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53.16% ,主要是公司本期收到税费返还的现金增加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1.18% ,主要是上期收回前期投资活动的现金所致。

收购苏州盟泰励宝光电股权

1、股权收购

2014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评估、协商等具体事宜。

2014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张迎春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张迎春先生将其持有的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100%股权中的34.09296%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1235万元。

2、增资扩股

为了增强苏州盟泰资本实力,改善其资产结构,为其发展壮大提供支持,公司在收购苏州盟泰股权的同时,对苏州盟泰进行增资扩股,增加公司持股比例。

3、审计评估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审计,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苏州盟泰励宝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盟泰”)总资产为 1505.54 万元,净资产为342.68 万元;2013 年度营业收入 1398.67 万元,净利润-737.81 万元。

经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评估,运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时,苏州盟泰全部资产账面值为 1,505.54 万元,评估值为 3,578.98万元,增幅 137.72%;负债账面值为 1,162.87 万元,评估值为 1,162.87万元,增幅 0%;净资产账面值为 342.68 万元,评估值为 2,416.11 万元,增幅 605.06%。

4、本次交易已于 2014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刘振平、窦林平、薛义忠对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苏州盟泰具有比较强的研发与创新能力,公司收购苏州盟泰 34.09296%的股权,有利于弥补公司 LED 照明研发力量与技术储备的不足,通过收购苏州盟泰股权,可为公司将来继续使用全玻璃直管形 LED 灯专利以及使用该公司其他专利提供可靠的保证,使公司做大做强 LED 产品业务。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依据合理,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同意收购苏州盟泰34.09296%的股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收购及增资扩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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