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范先生在新车前保险杠镶嵌LED灯被罚款。
昨日,市民范先生向本报反映,五一期间,他开着刚买的SUV车行驶在鹤大高速公路上,在下道路口处被一名交警拦住。其告诉范先生他的车前保险杠上有LED灯,这违反了《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并处予2000元罚款。
范先生告诉记者,4月份的时候他买了一辆SUV车。和大多数车主一样,范先生也为自己的爱车加上了装饰品。“我是在4S店内选的装饰品,其中有一套前后保险杠,这个前杠上镶嵌着LED灯,现在这种灯特别流行。只要车一打着火灯就会不分白天黑夜地亮着。但也就是因为这个我被罚了2000元。 ”
据范先生称,他是听店的销售顾问的话,先去检车上牌照,接着才到4S店做安装的。“在安装时,并没有店员提醒我安装LED灯会违法,但是听交警同志说,这是非法安装的标志灯具。后来我也查找了相关条文,在《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的第44条中,确实有这条规定。 ”
范先生告诉记者,在安装装饰品时,4S店的工作人员并未对他有任何提醒,那么这个罚款是否4S店也会有责任呢?
昨日记者采访了这家4S店的相关负责人,其表示:“安装该套保险杠的顾客有很多,但是像范先生这样被处罚的却只有他自己,由于范先生提供的处罚单据看不清,我现在也不好说。 ”该负责人继续表示,范先生除了要求4S店全额报销罚款外,还额外要求其他补偿。这也是他们谈不拢的原因。
昨日记者咨询了辽宁法栋律师事务所的陈铭利律师,其表示,如果范先生在安装违法装饰品前确实未有工作人员提醒,那么4S店是有责任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