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宜15日午间公告,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苏州新纳晶光电有限公司通知,新纳晶于2014年5月14日分别与深圳市中电金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亿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昆山美迪森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在苏州签订了为期九个月,月合同金额分别为540万元、230万元和240万元的三份《2014年度战略采购合作协议》。
新纳晶与上述三家公司合作协议主要内容是供应芯片。新海宜持有新纳晶90%的股权。公司表示,本次新纳晶三份合同合计对应合同总金额达人民币9,090万元,占经审计后新纳晶2013年全年营业收入的281.45%。本次合同的履行对于新纳晶及本公司2014年业绩的持续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14日,公司公告,新纳晶与长方照明也签订了5265万元的芯片供应合同。2013年,新海宜的营业收入为8.2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