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长盈精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8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