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于2014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通讯传真方式审议会议议案,应会9名董事均对会议议案作出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的议案》。
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是由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5 月 14 日,取得注册号为440101000054457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500.00 万元。
佛山照明称,运用资产基础法, 珠江资产管理公司净资产账面值为 4,362.35 万元,评估值为 5,039.60 万元,增幅 15.52 %。佛山照明公司持有的珠江资产管理公司15.38%的股权对应的评估价值为775.09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此评估价值为基础,按不低于评估价的价格,以挂牌出让的方式转让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珠江资产管理公司股权挂牌出让的相关事宜及如果挂牌出让成功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由于没有确定最终成交价格,目前还无法确定该股权转让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