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勤上光电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称,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2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旭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2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告显示,经勤上光电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拟补选陈永洪、黄锦波、陈文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同时,补选后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将在2014年7月11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在2014年6月16日公告显示,由于李旭亮先生辞职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于近日召开相关会议选举新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