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福建省厦门市公共机构LED照明专项节能改造政策宣讲会上获悉,厦门市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开展节能改造,力争到2016年底,公共机构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
从今年起,厦门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引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完成52万盏LED照明节能改造,到2016年底前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项目实施后,实现年节约用电约5000万度,年节约标准煤1.75万吨以上。
据了解,本次LED照明专项改造,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采用这一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可以申请相关财政补助。单位投资开展的LED节能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完工后实现的年节能量,给予350元/吨标准煤的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