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受关注的佛山照明投资者索赔案今日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佛山照明因关联交易未披露遭到证监会处罚,同时投资者提出索赔诉讼,该案参与诉讼股民人数众多也为近年来罕见。
佛山照明在2013年年报中披露,公司先后收到3批投资者起诉文件,人数总共达到了1303人,索赔金额1.8亿元,占公司去年净利润的70%以上。佛山照明2013年净利润为2.52亿元,同比下降37.12%。
据报道,目前全国有30余位律师代理上述1300余名股东向佛山照明寻求索赔。其中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立骏所代理的163名股东索赔金额超过1500万元。在庭前证据交换之前,吴立骏曾对中国网财经表示,目前结合该案各个方面情况综合判断,股民获赔概率极高。
此案件7月7日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吴立骏介绍说,佛山照明委托律师和助理等共计8人参加,核对股东材料的真实性。9日正式开庭时,法院将询问双方是否同意和解。如果上市公司方面也同意和解,那么将由上市公司承担赔付责任。预计公司方面赔偿金额范围在索赔金额的50%至100%之间,根据每人买入时间点的不同有所区别。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本次索赔案可能吞噬佛山照明半年的利润。
而吴立骏则指出,1.8亿元的索赔金额或许只是一小部分。因为按照案件情况,凡是在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之间(含当日)买入佛山照明股票,并在2012年7月5日收盘时持有的,以及在2012年7月6日至2012年11月2日之间(含当日)买入佛山照明的股票,并在2012年11月2日收盘时持有的股民,均可以获得赔偿。
吴立骏认为,实际符合索赔条件的股民多达10万以上,目前的1300多人占比仅为1%。如果索赔被判生效,在诉讼时效最长可到2015年3月的条件下,或将有更多股民参与到索赔行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