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佛山照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据悉,本案是关于部分股东就佛山照明信息披露违规而提出索赔诉讼,此次审理的纠纷案件包括352名投资者向佛山照明索赔4725万元和163名投资者索赔1500万元,共涉及索赔约6200万元。
开庭当日,案件涉及的被告方佛山照明代理律师及原告方代理律师均出席开庭审理,双方在本案就是否构成证券法上虚假陈述、佛山照明股价下跌是否由系统性风险决定、信息披露问题是否构成重大性事件、投资者身份认定及交易记录等进行了激烈辩论。
最后,被告方强调原告提供的股东身份及交易资料等存在问题,认为原告并未完成举证责任,所以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法庭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双方均表示同意。而据了解,之后被告方主张应由原告方先拿出调解方案,本案能否最终达成和解还有待观察。
“再好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如果一旦涉及违规操作、隐瞒事实、欺骗股民,就算法律无法制裁,日后的路也不会好走。”有股民气愤的表示,“因为一旦失了诚信,就意味丢了未来。”
据了解,佛山照明从2010年就因隐瞒关联交易及在与关联方发生交易超过披露标准的情况下未经董事会审议和未予以及时公告等先后接受了各种处罚。
据佛山照明2013年年度报告显示,从2013年9月开始其前后收到3批投资者起诉文件,人数总共达到了1,303人,索赔金额高达183,048,363.75元人民币及628,480.63元港币。其中同时起诉公司及部分时任公司董事、高管的金额就达3,075,466.21元人民币及港币 10,622.68 元。
因此,有内专家指出,“佛山照明因隐瞒关联交易而造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直备受媒体关注,这也给佛山照明的品牌形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处理好后续股民集体诉讼事件,其影响会更加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