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称,有20余年历史的专业照明设计师协会(PLDA)已于2014年1月正式宣布破产、2014年3月正式解散。
导火索:官司败诉
PLDA是由欧洲照明设计师自愿发起的民间组织,已于今年1月向德国法庭自愿提交破产申请书。破产的导火线是PLDA在与PLD杂志的官司纠纷中被判败诉,被勒令向PLD杂志所属的德国出版公司VIA支付此前拖欠的款项约33,000欧元(折合人民币约28万)。据了解,PLD杂志曾为PLDA的官方杂志,面向全球发行,其中国的合作子刊是《照明设计》杂志!
据悉,PLDA的众多赞助商在获悉其官司败诉消息后,纷纷撤销对协会的资金支持。协会申请清算破产被认为是解决协会目前问题的最好办法。
渊源:缺乏公开透明
官司纠纷只是破产的导火线,其背后隐藏的真正历史原因是“协会缺乏公平透明”。据了解,PLDA的很多会员最近几年都没有缴纳付费,因为会员们对协会的“公平性、透明度”存有质疑与抱怨,PLDA的资金来源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此外,该协会的会费支付程序也存在一定的障碍,自2009年以来,会员们无法通过信用卡或网络通路支付会费。
在2013年12月19日,PLDA董事会曾爆发过高层人事地震,协会总裁Katja Winkelmann,传讯联络官Stephan Horn,财务官Berry Van Egten和教育总监Ruairí O’Brien等高管因为协会高层缺乏“公开性”而集体从PLDA董事会辞职。其中,一封言辞较为激烈的辞职信是如此抨击的:“我们是希望能代表PLDA会员的利益,通过积极和开放对话等工作,减少或解决董事会的难题;但遗憾的是,所有董事会成员并没有支持这个方案,也不愿意在董事会内部及协会内部展开沟通交流。”
未来:梦想依然
PLDA的未来,将以什么形式再出现,还有待PLDA内部的进一步讨论确定。PLDA董事总经理Thomas Braedikow评论道:“申请破产是一个悲伤的结果。照明设计是受国家保护的职业,梦想依然”。
启示:以史为鉴
行业协会不同于政府,也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而是为会员企业服务,维护行业利益,反映会员诉求,联系政府和企业的社团组织。它的性质决定了协会工作必须公开、公正,运作流程必须规范、透明,针对行业情况提出的措施建议和自律要求必须符合实际。
就PLDA申请破产一事,记者联系的一些国际性照明行业协会均表示理解。亚洲照明设计师协会(AALD)是2011年6月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国际性非营利机构,以“关注亚洲照明设计师职业发展”为使命,服务于亚洲照明设计师。AALD首届主席任元会先生向记者表示:“公开、透明、规范,这六个字对行业协会很重要。AALD将以史为鉴,健全协会自律机制,强化自律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性。PLDA的破产于我们协会没有影响,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外合作交流,与国际照明设计师协会(IALD)、国际灯光城市协会(LUCI)等享有良好声誉的国际性协会保持友好合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