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从事照明行业的商家,在经历一番奋斗后,取得了亮眼成绩。当他们在享受正确选择带来的硕大果实时,也在面临着市场变化带来的种种苦恼。
第一、经销商在厂家追求产品销量增长的压力下,批发渠道的价格迅速扁平化、透明化。而在中国经济转型中,人工、仓储、配送成本都越来越高,价格却日趋扁平化。因此,很多经销商都在进行微利销售、无利销售,甚至亏本销售;第二、工程渠道由于内部不良竞争,产品的销售价格表已成为很多承包商、造价工程师人手一本的字典;第三、零售渠道同一地区多个代理商相互牵制,价格由厂家决定等原因,导致零售渠道不再是相互争抢的香饽饽了;第四、电商的快速发展,逐渐改变了国人传统的消费习惯,各大厂商也不惜斥巨资建立电商平台。因此,经销商的忧虑是不言而喻的。
浙南有一位有一定影响力的许先生,曾是A品牌温州代理商,因为不是很“听话”,与A品牌决裂,转身代理B品牌;“蜜月期”中双方合作非常愉快,B品牌提升了销量,许先生赚得了利润,也摆脱了A品牌对其的束缚与控制。后来,由于B品牌产品品质出现了阶段性问题,许先生不得不再次用A品牌的灯具应付客户,B品牌也与许先生决裂。
短期内频繁地更换品牌,对经销商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惠州某潜力品牌C品牌原南京代理商,从C品牌成立起,一直不离不弃,然而在各自的发展期内,迫于厂家“拔苗助长式”的销售压力,该代理商终于顶不住巨额的营销费用,转做花灯,对于双方,都是伤害。
经销商是连接厂家与消费者的重要桥梁。但是他们很忧虑,也很迷茫。他们希望能有长期稳定的供应商;希望在市场竞争中有更多的定价权、话语权;希望可以参与到一些市场决策中去;希望可以建议产品的研发与市场定位;渴望新的合作模式。我认为好的合作:不是“厂大欺商”、“商大欺厂”,而是能实现平等互利。
市场需要好品牌,需要厂商的深度资源联合,只有厂商抱团,才能更好地渡过“刺骨”的市场寒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