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8月12日晚间披露,公司筹划了一份巨额员工买股计划,由公司高管及员工合计979人共同筹资3.08亿元,委托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后者通过发行资管产品优先份额的方式以2:1进行配资,合计资金规模将达到9.3亿元,以公司最新收盘价14.16元计算,能购买的公司股票数量上限约为6568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2.74%。公司股票于今(13)日复牌。
三安光电12日晚间披露,经公司8月8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为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根据草案,该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为30808万元,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共有979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1人。
该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的次级份额。鑫众1号集合计划份额上限为9.3亿份,按照2: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鑫众1号集合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三安光电股票。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为鑫众1号集合计划中优先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担保。
草案介绍,鑫众1号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份额按照7.4%的年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
草案透露,鑫众1号集合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鑫众1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鑫众1号集合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鑫众1号集合计划出售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锁定期间标的股票总数的60%。
据草案,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当鑫众1号集合计划参与投资的金融资产全部变现,即现金类资产占集合计划净值比例为100%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集合计划,也即提前结束员工持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