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300162)在最新发布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介绍,公司在2011年与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5年的合作协议,公司通过提供LED显示屏设备的方式置换每场比赛12分钟的广告展示时间,2012年这部分的广告时间是全部用于公司自身的品牌推广。
雷曼光电介绍,2013年至2014年,公司与中超公司签署了相关协议,将可对外销售的10分钟时间销售给中超公司,公司作为中超联赛的官方合作伙伴保留了2分钟用于自身的品牌推广,每年的销售收入是1500万元,附加的服务费是300万元左右,共计是1800万元。
目前国内足球联赛的商务开发主要是通过利用联赛的资源,打造优势的体育营销平台,与赞助商、合作伙伴共同开发足球联赛的商业价值,同时赞助商借助足球联赛的营销平台,获得比赛现场的显示屏广告推广时间、每场比赛的电视和网络转播宣传、比赛球票上品牌LOGO的推广机会等。
雷曼光电表示,目前来看,中国足球联赛的商业价值是逐渐上升的,未来足球联赛的商务开发前景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