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本报刊发三篇独家调查报道揭露新海宜涉嫌隐瞒与苏州工业园区华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与华发公司保持持续10年的交易。详细列出了新海宜与华发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疑点,转述了暗访中所获得的知情人士录音。
主要内容如下:张亦斌声称在2003年12月转让华发公司的所有出资,但办理出资转让工商变更手续的人员是新海宜前证券事务代表姚维品。随后的几年里,姚维品作为新海宜的证券事务代表,在新海宜筹备上市期间一直办理华发公司的工商事务;一直以来,华发公司工商变更、年检等工商手续的办理人员分别是姚维品、张琴、余秀华、姜波、黄一清等人,他们都是新海宜或张亦斌现在实际控制的苏州海竞信息科技集团(以下简称:海竞集团)员工;上述一位办理过华发公司工商手续的人员亲口承认,张亦斌是华发公司背后的大股东,他人出面持股是为规避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华发公司历来的股东、法人、高管人员中张龙官、金振明、范敬力、吕正法、陆杏男等人也都与张亦斌有关联。同时,在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回复苏州市人大代表的政府公文中,出现了有“华发公司(新海宜电信)”这样二者不分的表述。
14日晚间,新海宜发布了澄清公告,对本报报道的诸多细节予以承认,但否认与华发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新海宜与华发公司之间关联的新证据也被曝光。
陆杏男任职未澄清
对于本报所报道的新海宜与华发公司10年间错综复杂的交易,新海宜在澄清公告中给与了肯定并详尽列示。新海宜在公告中还承认,办理华发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的人员中姚维品、余秀华、姜波、黄一清等人系新海宜或海竞公司职员,但对张琴的任职没有回应;也认可了华发公司历届出资人张龙官、陆杏男、吕正法在海竞集团任职的情况。但新海宜称这些人员在海竞集团任职期限都是截止到2010年7月。而张亦斌与其子张栗滔正是在2010年7月公开对海竞集团100%控制,新海宜只承认上述人员在海竞集团截止到2010年7月的任职。由此,新海宜否认与华发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新海宜在澄清公告中宣称,陆杏男在2006年2月至2010年9月任华发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2月至2010年7月兼任海竞集团执行董事,不在张亦斌在此期间旗下控制的公司担任董、监、高职务,系张亦斌和公司的非关联自然人。然而根据记者掌握的公开信息,陆杏男自2010年9月起以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担任股东董事职务,任期从2010年9月一直延续至2013年10月。
据查证,海竞集团在2006年受让了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的股份。2010年,江苏东吴农村商业银行改制成苏州银行,并成立苏州银行第一届董事会,海竞集团获得了一个股东董事职位。2010年7月海竞集团已经由张亦斌公开持股95%,而陆杏男却在2010年9月以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担任了三年的董事。陆杏男不可能凭空捏造自己海竞集团执行董事的身份在苏州银行做了三年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在新海宜的澄清公告中,对陆杏男、吕正法在2010年7月张亦斌公开控制后的海竞集团的任职情况只字未提。而在2010年之后,新海宜与华发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未停止。
土地竞拍出资疑团未解
对于吴江财智置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土地竞拍出资中3050万元不翼而飞一事,新海宜则没有澄清当时出资减少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新海宜曾明确在2011年的公告中表示出资5000万元竞拍苏州吴江区一地块,竞拍成功后5000万元出资将转化为项目资金。但在吴江财智置业公司注册成立后,新海宜仅在1亿元的注册资本中出资1950万元,期间并没有任何公告解释出资减少的原因。
在澄清公告中,新海宜表示后期为避免涉及房地产业务以及控制风险,公司对吴江财智置业公司的出资额为1950万元、参股比例19.5%,项目投入与股权出资额之间的差额3050万元已于当期收回。然而,新海宜并未披露减少出资所履行决策程序,也没有在当时为此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5000万元出资在未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的情况下减少到1950万元,而华发公司则趁虚而入,获得了2050万元的出资份额。
新关联证据曝光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找到了一份新的证据。
2005年,华发公司与新海宜三家子公司的工商年检申报延误,未能及时办理年检手续,因此遭到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责难。新海宜的两家子苏州新海宜电信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海宜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此向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写了一份带有检讨性质的《情况说明》。请求该局对两家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海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新海宜另一家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科海创业有限公司(华发公司前身)的年检予以办理。
由《情况说明》可以看到,新海宜的三家子公司在2005年因筹备上市工作而影响了工商年检,而后由新海宜的涉事子公司向工商部门说明情况,并请求办理年检。难以理解的是,在新海宜声称与华发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新海宜两家子公司竟然成为华发公司的代言人。在两家公司提交的《情况说明》中,连带华发公司未完成工商年检的原因一起进行了说明,而且还请求工商部门为华发公司办理年检。
可以见到的是,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可了新海宜的子公司为华发公司做的情况说明。华发公司顺利通过了工商部门的年检。这份《情况说明》被当做材料留在了华发公司的工商档案中。
不知新海宜在核查华发公司工商档案做出澄清说明之前,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子公司为华发公司提交的这份《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原文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苏州新海宜电信技术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海宜新材料有限公司及苏州工业园区海宜通信工程有限公司系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由于苏州工业园区新海宜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春节以后一直在筹备上市工作,繁重的审计任务客观上影响了的年检。主观上,由于母子公司之间缺乏沟通,对公司一年一度的年检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导致子公司年检申报材料延误,给贵局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
苏州工业园区科海创业有限公司在今年上半年曾计划要进行股权变更,拟完成变更后再进行工商年检,由于期间未能及时向贵局提出申请而导致了公司的年检延误。
通过这一事件,我们一定会从中认真吸取教训,一方面要加强对具体办事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另一方面在今后的工作中碰到类似情况将积极、主动、及时地向贵局进行汇报。
恳请贵局酌情对上述四家公司的年检予以办理。
落款处为苏州新海宜电信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工业园区海宜新材料有限公司,并加盖两家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