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光电18日发布(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 2014年8月15日接到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法人股东乌鲁木齐杰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杰得投资”)的《股份减持告知函》。
同时,雷曼光电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15号准则》,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李跃宗先生持有雷曼光电2,244,800股,占股份总额的1.68%;李琛女士持有雷曼光电4,311,000股,占股份总额的3.22%;杰得投资持有雷曼光电20,89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15.59%;希旭投资持有雷曼光电2,950,000股,占股份总额的2.20%。公司一致行动人李漫铁、王丽珊、李跃宗及李琛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股份90,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37%。
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杰得投资仍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股东李漫铁先生、王丽珊女士、李跃宗先生、李琛女士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