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丽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光电)进行了预披露,准备冲刺IPO。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89万股,共募集资金1.7亿元,拟在深交所上市。
IPO之路曲折 从“中止审查”到“已受理”
丽晶光电在2014年5月28日披露了招股说明书,然而7月份公司即被贴上了“中止审查”的标签。 在6月27日召开的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表示,根据今年4月发布的 《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的,将中止审查;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将终止审查。
经过“漫长”的三个月,10月11日,丽晶光电审核状态终于恢复成“已受理”。但是,这份完善后的招股书所公布的各项数据似乎还不足以为丽晶光电上市提供强大支撑。
利润依赖出口退税
招股书显示,近三年来丽晶光电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增长较快,分别为3189.6万元、3481.72万元及3883.57万元。但是,丽晶光电利润对出口退税依赖度较高,并呈逐年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丽晶光电LED显示屏产品出口销售收入分别为 9909.25万元、13465.00万元、18788.01万元。自2009年起丽晶光电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17%。
根据出口退税额计算公式初步计算,报告期内丽晶光电LED显示屏产品退税额约为1684.57万元、2289.05万元、3193.96万元,分别占净利润的52.81%、65.74%及82.24%。
大部分利润靠出口退税,丽晶光电也并无讳言,其在招股书中表示:“相对于境内市场,境外市场的政治、经济环境较为复杂,其是国际经济复苏存疑、欧债危机持续发酵的大背景下,丽晶光电境外市场开拓不确定性也进一步加大,丽晶光电面临一定的国际市场拓展风险。”此外,“如果将来国家下调相关产品出口退税率,丽晶光电出口销售的利润率将存在下降风险。”
厂房和办公楼存拆迁风险
招股书显示,丽晶光电主要生产经营及办公用房共六处,总面积为18241.50平方米,而这些房屋均为丽晶光电向第三方租赁,并非自有财产。
令人担忧的是,上述六处房屋中除第六项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11号楼首层甲1号以外,其他五项因历史原因未取得出租房屋的产权证书,存在中途被迫搬迁、到期无法续租而导致经营受影响乃至中断的风险。
丽晶光电表示:公司已对上述五处房产的搬迁制定了预案,并经过董事会审核通过,并且公司已通过全资子公司广州洲周光电已通过招拍挂程序购买了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的土地,面积23695.4平方米。然而经调查发现,上述购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的土地,基本是用于新募投项目所使用的土地,而公司原有厂房租赁的风险并没有得以解决。
招股书显示,丽晶光电募投项目中“LED封装和显示屏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分别拟占用建筑面积为15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而这两项用地均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按此计算,扣除募集项目用地18000平方米,新购置的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业园用地仅剩下5千多平米,这远不足以用于公司之前的产房和办公楼。
未来一旦公司被迫搬迁、到期无法续租原因发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