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在第十一届中国国际半导体照明论坛(SSLCHINA2014广州大会)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华发表了分析了关于并购重组中若干重点法律问题。
江华首先用德豪润达和雷士照明的并购案例,分析了上市公司并购需要注意的问题。他主要提出了三点,首先两家企业的思想要一致,第二点,企业的文化要相近,第三老板之间的性格,如果能够互补都是最佳的。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华
江华还例举了2014年1-10月上市公司未通过并购重的案例,并总结了并购失效案例的原因主要有几点,评估问题是并购的核心问题,备考披露材料不准确,标的资产股权变更及披露不清晰,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明确;标的资产部分事项会计处理不恰当。
江华着重指出估值问题是并购失效最主要的问题。“估值非常重要,是并购的核心问题,不仅会影响证监会的审核,更为重要的是他还关系到股东的利益问题,也是双方谈判争执最大的问题。市场上估值方法最多的是采用收益法和盈利期。”
如果公司要进入资本市场,公司运营规范也是必然要注意的。江华还分析了财务,税收,信息披露等规范性的问题。江华还介绍了并购涉及的其他外部审批,他指出目前环保核查已经取消,交易涉及国有资产流转的,应适用国有资产流转的相关规定,履行评估、备案、确认、进场等程序;涉及外资的,目前已有案例显示不必在证监会审核之前必须取得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