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上市公司广东甘化昨日(12月2日)公告称,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德力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光电”)与江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新区管委会”)签订的《MOCVD设备补贴合同》,德力光电已于11月28日收到首期设备补贴款3960万元。
据介绍,德力光电于2012年9月购买了10台MOCVD设备,2013年6月设备全部抵达工厂。根据江门市《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江门绿色光源)基地暂行优惠办法》的有关规定,2013年7月,德力光电向高新区管委会提交了MOCVD设备补贴的书面申请材料。经江门市科技局牵头组织的专家组审核认定,并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德力光电购置的上述10台MOCVD设备符合享受设备补贴优惠政策的条件,可享受每台990万元的设备补贴。
根据优惠办法,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分期向德力光电支付MOCVD设备补贴款共9900万元:MOCVD设备到厂验收合格,经专家组审核通过并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拨付40%,即人民币3960万元;设备试产成功,经专家组审核通过并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拨付30%,即人民币2970万元;设备正式投入生产并实现销售,经专家组审核通过并经江门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拨付余下的30%,即人民币2970万元。
德力光电承诺,所领取的MOCVD设备补贴款将全额用于高新区所设立外延片生产、LED芯片生产项目的厂房建设、经营和生产,不用于转增资本,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放、配比使用,接受银行、园区管委会和审核小组不定期的审查和监管。此外,德力光电保证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平均每年税收达20万元/亩以上(按国土证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