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证券代码:300241 )发布《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补助款人民币 400 万元。
瑞丰光电表示,该笔补助款是根据公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签署《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合同书》的约定,对公司承担大尺寸液晶屏用 LED封装器件及模组研发与应用项目的实施而给予的补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贴款于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