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有的科技计划大都按不同研发阶段设置和部署,这一做法将会改变。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简称《方案》),明确提出,我国将整合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凝练形成若干目标明确、边界清晰的重点专项,从基础前沿、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到应用示范进行全链条创新设计,一体化组织实施。
据悉,科技部管理的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发改委、工信部管理的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农业部、卫计委等13个部门管理的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等,都将整合归并形成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据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新科技革命的一个重要特征是从“科学”到“技术”到“市场”的演进周期大为缩短,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等阶段的边界日趋模糊,科技创新链条更加灵巧,技术更新和成果转化更加快捷。为了适应这一新特征,新设立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将针对事关国计民生的农业、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健康等领域中需要长期演进的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事关产业核心竞争力、整体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重大科学问题、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重大国际科技合作,以重点专项的方式,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协同攻关,提出整体解决方案。
《方案》提出优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布局,整合形成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新的科技计划体系除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还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
本次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优化整合工作将按照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开展。《方案》要求,到2017年,经过三年的改革过渡期,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五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运行,现有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渠道将不再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