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产业资讯 » 产业 » 正文

一般家用LED照明将纳入回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5 来源:中央社浏览次数:10

台中市环保局今天提醒,一般家用LED照明光源将纳入应回收项目,并从7月1日起实施。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预告公告一般家用LED照明光源纳入应回收项目,并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届时制造、输入业者应做好责任业者登记、回收标示、申报营业量及缴纳回收清除处理费等事项。

环保局副局长郑育麟表示,一般家用照明类型的LED照明光源虽不含汞,但由於其内部仍存有许多会危害环境及人体的电子元件,包括镍、铅、砷等,须妥善回收处理。

郑育麟指出,包括直管日光灯、环管日光灯、安定器内藏式萤光灯泡、紧密型萤光灯管、白炽灯泡等,台中市去年1月到11月回收50万4012公斤,透过扩大回收项目,可让这些废弃後的有害废弃物进入回收体系,避免环境污染,促使资源循环利用。

民众在回收时,郑育麟提醒,先将家中可回收的资源分类好,再交付环保局清洁队资源回收车回收,千万不能把照明光源混入一般资源类回收,以免打破,反而污染环境。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关键词: LED 照明 日光灯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