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光电(000413)19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与吉星新材料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吉星(香港)”)、江苏吉星、王禄宝、吴美蓉、江苏环太集团有限公司、镇江环太硅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高照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协议》,拟出资16734.53万元,收购江苏吉星50.5%的股权。
其中5500万元价格收购吉星(香港)所持江苏吉星8596万元出资,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1.93%;以11,234.53万元价格认购江苏吉星新增11,200万元出资额,占江苏吉星本次并购完成后出资总额的28.57%。
吉星(香港)与王禄宝共同承诺,江苏吉星在2015、2016、2017年度,税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000万元、6,000万元及10,000万元。
据公告,江苏吉星具备从蓝宝石晶体生长到衬底、窗口片制造的全套完整生产设施、设备及相关工艺技术,产品涵盖大尺寸蓝宝石晶锭、2-8 英寸蓝宝石晶棒、2-8英寸蓝宝石衬底、光学窗口材料、手机应用光学片、激光美容晶条、光通讯用蓝宝石封装条等类型品种,年产 360 万片 2 英寸高质量 LED 衬底片。切磨抛设备均为进口先进设备,加工精度、良率、效率处于同行业前列。
公司表示,收购江苏吉星股权,有利于公司切入蓝宝石盖板玻璃领域,充分发挥公司在显示材料领域的优势地位,使蓝宝石盖板玻璃与公司托管公司四川旭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铝盖板玻璃形成产品互补,同时覆盖手机盖板玻璃的中高端市场,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对公司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