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办公厅日前公布了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名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25家被确定为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
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名单的通知【国科办函高〔2015〕179号】中指出,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9号)中“开展科技服务业区域和行业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服务业集群”的分工要求,充分发挥科技服务业在支撑科技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传统产业升级等方面的作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科技部启动了首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的遴选工作,在地方科技厅(委、局)审核和推荐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并综合考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国家区域发展战略、重点产业转型升级等要求,现确定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25家为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
首批科技服务业试点区域包括: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山片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沈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济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哈尔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兰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鞍山慈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鼓励试点区域面向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有利于本区域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新路径和新模式,建设科技服务业集聚区,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汇聚科技服务资源,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为区域产业集群提供集成化科技服务,打造科技服务生态系统,提升区域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水平。
同时,各试点高新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要按照试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依据产业发展、资源条件等自身实际,细化试点实施方案,并在2015年5月31日将方案报送科技部高新司(电子版发送gxs_gyfzc@most.cn)。科技部将适时对各区域试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据《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到2020年,科技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8万亿元,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结合的关键环节和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