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达州市区来了一个“新事物”,走在街上,一辆LED广告车给路人强烈的视觉和听觉冲击。分贝过高的音效以及刺目的灯光,导致LED广告车引起众多争议,市民说它太吵太刺耳,也有说它影响开车人的视线。
接到市民反映后,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市民吐槽:LED屏太刺眼 晃得人流眼泪
5月18日,记者来到达州市中心广场一带,发现有3辆移动LED广告车。
“一天要在这条街上走好几遍。”在中心广场做生意的小朱说到,“觉得这东西挺新奇,画面一闪一闪的,那么大的声音,想不看到都难。”
“有次逛街,近距离看到那个亮闪闪的显示屏,眼泪都快流出来了,视频画面太强烈了。”本来眼睛就不好的吴女士抱怨道。
而开出租车的刘先生提及到移动LED广告车,更是意见大,“上次我从柴市街那边出来,差点就撞上去了,那画面太闪,搞得我开车都分神了,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一管。”LED广告车刺眼的影像,很容易让过往的司机分散注意力,对行车产生潜在威胁。“尤其是行驶至桥下、树荫下等光线较暗的地方,开车靠近时滚动屏幕发出的光线太刺眼了。”
影响交通:行驶过慢 给城市“添堵”
市民唐先生表示,广告车为了达到宣传效果,一般车速都很慢,有时候这些车还在车道分界线上行驶,不少车辆被堵在广告车的后面。
“这样的广告车几乎每天都有,特别是在市中心这一片,一拨接一拨。”采访中不少市民说,这些流动广告车涉及建材、家具、家电,还有很多商家开业促销的,甚至还有学校在打招生广告。
记者采访了解到,市区道路本来就很拥挤,而这些广告车有时还成群结队地在马路上缓慢行驶,将不少车辆堵在身后,车流量大的时候会造成交通拥堵。市民张女士说:“往往越是人多车多的地方,这些广告车就越往那里去,越是人多的地方,这些车甚至走得更慢,因此也加剧了交通拥堵。”交警说法
对广告车处罚无法可依
LED广告车既然有这么多问题,还严重阻碍交通,是否有部门可以管一管?
对此,记者采访到了正在中心广场执勤的交警,对方表示,如果看到这些广告车速度过低,给城区道路添堵,交警都会警告批评教育车的司机。
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针对车辆在道路上的最低时速并没有限制,而且LED广告车属于特种作业车辆,其不涉及非法改装,交警部门不能因此对其做出处罚,执勤交警最多只能进行警告。“我们也只能在其影响道路通行时才有权对其予以处罚。对于乱停乱放的现象,我们肯定会依法进行处罚。”
而对于广告灯晃眼影响司机开车安全一事,交警表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限制和处罚这种情况,只能是提醒司机自己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