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50960
1.谈判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LED灯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编号为吉财采计X【20150831】-8290号的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按招标人委托,现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LED灯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单管18wLED灯1200套;
2.3建设地点: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凯旋路校区、泰来校区
2.4项目预算:12万元(不接受高于预算价的报价);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6工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成;
2.7付款方式:以实际合同为准;
2.8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吉林省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有一家供应商参加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报价的只算作一家,并且只选择其中具备合格资格、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并且报价最低者参加评标。如果报价最低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则选择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次低者参加评标,依此类推。制造厂商可以直接报价,或者只委托一家代理商报价。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不亏损;
(6)业绩要求:近三年(2012、2013、2014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7)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8)外省企业的投标人在长春地区有固定售后维修场所。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谈判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与南环城路交汇4楼标书发售窗口);
(3)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人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
7.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3)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4)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谈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13时00分整,接收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逾期到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13时00分整,地点: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水务集团2楼
联系人:陈红
联系电话:15843105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