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2015年路灯灯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2015-ZCZB-089
二、项目内容:
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陆万叁仟(RMB:11163000.00元)。全部资金已落实。
2、项目地点:北京市
3、项目范围:2015年拟对对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现有老旧水刷石灯台进行更新改造:张自忠路38座;地安门东大街52座;地安门西大街94座;崇文门外大街34座等共计544座水刷石灯台统一更换为大理石材质灯台及招标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招 标 人:北京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路2号
联 系 人:赵工
四、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邮 编:100061
联 系 人:吴亚鹏、樊静
联系电话:010-67162911-837
传 真:67126617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国内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安全事故,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7)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或项目经理临时执业证书,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
(8)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投标人代表应是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是其授权代表;
(11)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原件;
(1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2日至2015年9月28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07室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3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411会议室。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外地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
5、项目经理的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注:近三年(2012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北京中城建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