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300241)9月28日晚公告,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伟权、彭小玲合计持有的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85%股权,并拟向实际控制人龚伟斌、TCL、温氏投资、“海通定增2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除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相关费用外,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伟权、彭小玲合计持有的玲涛光电 85%股权,具体如下:
玲涛光电在 LED 封装领域,特别是在中小尺寸背光源 LED 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积累和技术储备。双方在生产技术、产品结构、销售渠道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互补空间。本次交易有助于瑞丰光电优化产品结构,完善业务链条,抢占发展先机,快速切入手机、MP3、MP4、摄像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等市场,做大做强中小尺寸背光源 LED 市场,稳步推进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玲涛光电的100%股权的总评估值为23764.78万元,增值率为192.48%。玲涛光电85%股权价值为20200.06万元,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0000万元。其中,股份对价金额占全部交易价格的53%,即股权对价10,600万元,按照本次股份发行价格9.08元/股测算,合计需发行1167.4万股。募集配套资金20000万元,按9.08元/股测算,公司需发行不超过2202.64万股。
玲涛光电的股东承诺,该公司2015年业绩为不低于2700万元,2016年业绩为不低于3000万元,2015年至2017年三年合计不低于9000万元。
瑞丰光电表示,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玲涛光电 85%的股权,根据京都中新于 2015 年 9 月25 日出具的《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市玲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所涉及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京都中新报评字(2015)第063 号),玲涛光电的 100%股权截至交易基准日的总评估值为 23,764.78 万元,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根据前述评估值计算的价值为 20,200.06 万元,经协议各方协商,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 20,000.00 万元。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瑞丰光电与标的公司玲涛光电均属于 LED 封装行业。瑞丰光电的核心产品为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照明 LED,玲涛光电的核心产品为中小尺寸背光源LED,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瑞丰光电将快速切入中小尺寸背光源领域,将实现业务核心从中大尺寸背光源 LED、照明 LED 向中大尺寸背光源LED、照明 LED、中小尺寸背光源 LED、汽车电子、照明模组等多业务领域拓展的发展战略。
同时,瑞丰光电作为国内最早从事 SMD LED 封装的企业之一,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和积累,已形成了较大经营规模,在 LED 电视背光源领域成为国内第一;在 LED 照明领域,成为国内照明市场主要的 LED 光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者、主要的 LED 光源系统集成商。在生产能力方面,瑞丰光电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较好的实现瑞丰光电与玲涛光电在中小尺寸背光源 LED 细分领域的优势互补,迅速扩大中小尺寸背光的市场份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玲涛光电成为瑞丰光电全资子公司,将最大限度维持现有业务、资产、人员和机构优势基础上,充分整合原有供应商资质等资源。同时,玲涛光电将充分利用瑞丰光电在技术以及融资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实现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