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 24906-2010《普通照明用50 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GB/T 24908-2010《普通照明用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GB/T 29296-2012《反射型自镇流LED灯性能要求》、GB 17625.1-2012《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互换性、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标志、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光通维持率(3000 h)。
本次抽查发现5批次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互换性、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光通维持率(3000h)、颜色特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