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平原县恩城镇人民政府
二、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原县恩城镇路沿石及路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FZDZ-15101128201)
四、项目内容及包段划分:
1、采购内容:平原县恩城镇路沿石及路灯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包段划分:
包段一:路沿石、花池石
包段二:中华灯、路灯
3、交货期:
包段一:合同签订一周后开始供货,每天供货量不低于总供货量的20%,供完为止。
包段二: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并安装完毕。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潜在供应商对每个包段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商授予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外省供应商需持有“进德”备案证明;
4、包段二供应商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
六、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3日至2015年10月1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平原县政务中心大厅一楼报名窗口
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领取谈判文件时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人现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人现场)、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出具生产商授予的代理资格证明文件、外省供应商需持有“进德”备案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说明(提前电话联系,格式由代理机构提供)、包段二供应商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备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证件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采购文件购买手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核通过。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谈判日期: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地点:平原县政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原县恩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展主任
联系电话:18769458666
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经理
联系方式:0534-2386887/18105345753
九、采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采购公告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德州市政府采购网和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