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至10月8日,陆续有多名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向南都报料反映被公司逼迫待岗,称“公司因业绩下滑去年开始陆续裁员200多人,为节省成本,今年变裁员为待岗,9月份第一批64名员工被要求待岗,已经投诉到鹤山劳动部门”。
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前身是鹤山真明丽公司,是国内LED灯饰龙头企业之一。2014年8月,港交所上市公司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收购鹤山真明丽公司,成立同方照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鹤山真明丽也更名为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而同方友友控股有限公司目前的控股股东是清华同方。
经鹤山劳动部门和总工会等介入后,这起事件得到妥善解决,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又出台新方案,同意待岗员工陆续复工。同时,针对公司业绩下滑被迫裁员的说法,该公司管理层予以否认,称与去年比,虽然业绩下滑40%,但经营实现扭亏为盈,今年上半年已盈利数百万,而去年全年亏损一亿多元。
据悉,今年7月10日,同方照明集团与鹤山签订战略合作暨增资扩产协议书。根据协议,同方照明集团将在未来3年,对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增加3亿元的投资,进一步加大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扩大市场渠道,3年内集团将力争实现年产值30亿元。
公司发文要求部分员工待岗
待岗待遇共四种方式,员工任选其一。一是周一至周五,每天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按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发放;二是周一、三、五,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发放800元;三是周一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发放400元;四是不到公司待岗,按事假处理。
“公司因为连年亏损,业绩不佳,想要一次性裁员几百人,但认为按照劳动法裁员成本太高,几百人需要上千万,所以想以让员工待岗的方式逼迫员工自动辞职,来减少裁员成本。”9月23日,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员工告诉南都记者,2015年9月8日,公司人资行政中心发布了一份《关于生产淡季安排部分人员待岗的通知》。
根据该员工提供的资料显示,通知注明的待岗对象有2类:一是生产任务不饱和的生产一线的直接员工、辅助员工及管理人员;二是各中心、各职能部门工作不饱和的职员、干部。待岗时间从2015年9月14日起至待岗因素消除后(具体上岗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待岗待遇共四种方式,由员工任选其一。一是周一至周五,每天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按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350元发放;二是周一、三、五,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发放80 0元;三是周一按时到公司待岗,每月发放400元;四是不到公司待岗,按事假处理。其中,选择前三种方式的,待岗当天给予15元伙食补贴,公司继续购买社保及公积金,个人承担的费用需从工资中代扣;选择第四种方式的,由本人手写请假条,需要购买社保及公积金的,由本人事先将个人承担的费用交给公司,否则社保及公积金暂停。
一名员工称,9月15日,公司让生产中心一名领导把这份份文件传达给公司确认的第一批待岗人员,员工看后情绪激动,集体商议不同意,于9月21日向公司人资总监递交了一份员工签名的意见书,同时发电子版给公司总裁、副总裁。我们以为公司会考虑我们合情合理的正当要求,谁知9月23日下午,公司通知我们这些被待岗人员开会,公司请共和镇劳动所所长还有工会领导来给我们讲政策讲条例。劳动所所长拿个小本子,给我们念《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然后从各个方向论证公司做法是合法的。“
64名员工签字提意见被待岗
在意见反馈中,64名员工表示,不同意此文件的待岗安排。人资总监宣布,提意见签名的64名员工,明天就不用来公司了,10月1号开始待岗。那天下午,发现打不上卡了,员工的电脑账户也被注销了。
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还向南都记者提供了一份有64名员工签名的《关于对人资行政中心<关于生产淡季安排部分人员待岗的通知>文件的意见反馈》。
在这份9月18日写给“公司各位领导、人资行政中心、生产中心”的意见反馈中,64名员工表示,“不同意此文件的待岗安排”。
多名被待岗员工称,“9月23日下午,公司开完会后,人资总监宣布,我们提意见签名的64名员工,明天就不用来公司了,可以回家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去了,10月1号开始待岗,工资只有江门市最低标准的80%.那天下午下班,我们打卡发现打不上卡了,打卡也被取消了,员工的电脑账户也被注销了。”
上述员工集中反映了六点意见,其中涉及待岗的主要是前五点:一、待岗安排属于涉及员工重大利益事项以及劳动合同的变更,相关事项需要以公司正式文件发出,人资行政中心发出的通知,既无公司名称也无公司公章,没有合法性;二、公司规定的待岗工作条件和待遇安排,不符合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条例的规定;三、劳动法以及相关法律条例所规定的待岗安排,是要取得被待岗安排员工同意的,即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待岗协议》,公司并没有和员工履行这些程序;四、只要在公司正常上班,必须按照原来工资支付;我们和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公司应当给我们提供劳动条件;五、我们和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定了工作地点和工作职责以及工作待遇,对于包含但不限于这些条件的变更,均视为“劳动合同的变更”,按照合同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内容,都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公司并没有和员工履行这些程序。
大部分待岗员工陆续复工
10月9日上午,同方照明方面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决定让待岗员工分批复工,还有10多人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针对部分员工反映的情况,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有何说法?目前鹤山劳动等相关部门处置进展如何?
由于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员工在天涯论坛等网络论坛上发布维权信息,广东省总工会舆情监控到这一信息后,联系了江门市总工会。江门市总工会相关人士在电话中告诉南都记者,目前,鹤山市总工会和鹤山市劳动部门正一起处置这个事情。
10月9日上午,同方照明方面给出了新的解决方案,决定让待岗员工分批复工,鹤山市共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介入协调。
昨日上午,部分被待岗员工证实了这一消息。“10月9日下午,鹤山市劳动监察大队一个领导来镇里信访办,向10来个员工及公司领导一起说了情况,说待岗三个月合法,要求公司尽快复岗。公司后来通知一部分人10月10日上班,大约有20几个人,还有大约10个人在10月26日至11月1日期间上班,10月份的工资待岗期间按照1080元算。”上述待岗员工称,还有10多人现在找律师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交锋
劳动所:公司做法符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10月9日,鹤山市共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人介绍,9月中旬陆续接到同方照明员工过来咨询关于劳动法规的相关事项。9月23日,该所到同方照明公司开会,向被待岗员工解释相关法规,但部分员工仍不理解。24日,几十名被待岗员工聚集车间,该所人员介入协调。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段时间,我们过去很多次协调,有时在办公室,有时在车间,这些员工不能理解公司的做法其实是合法的。”
“被待岗”的合法依据是什么?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某车间停产,车间内员工放假待岗,公司为他们支付生活费的方案,是符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的。
据了解,《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部分员工对此始终不能理解,认为放假待岗的方案导致收入下降,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薪酬福利。
员工:公司并没有停工停产与《条例》相悖
一名拟申请劳动仲裁的员工说,公司和劳动所以及劳动监察都是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5条来和我们谈,该《条例》第35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停工、停产’,但我们的公司现在并没有停工、停产。我们只是公司下属的三级部门,而且部门还在运作,公司和劳动部门凭什么认为这个理由是合法的?再者,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效力是大于支付条例的。好多员工都是十几年工龄了,按照正常裁员补偿,他们可以得几万、十几万元的补偿,现在这种情况,即使他们和公司耗得起,最终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只有几千或者一万多。
对话
同方照明:
不存在节省赔偿金说法
裁员、待岗,这些敏感字眼,是否侧面反映了部分员工所说的“同方照明经营业绩下滑”?10月9日,南都记者在鹤山市共和镇政府见到了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杨刚祥,他介绍了该企业去年到现在的业绩情况及这次待岗风波的原由,称公司今年经营已经扭亏为盈,待岗风波不会影响经营,客户都能理解。
同方友友中期公告中称,“采取审慎的订单处理方法,选择毛利率相对较高的订单。”杨刚祥称,去年是公司重组过程中的“过渡时期”,公司对产品结构、组织架构等多方面进行调整,部分落后产品停产了,亏钱的或低毛利的订单也不再接了。
今年业绩下滑40%,但经营扭亏为盈
南都:2014年至今,同方照明公司业绩是否下滑?
杨刚祥:今年上半年公司业务量下滑40%,但经营却从去年亏损1个多亿元扭转为上半年盈利数百万元。据同方友友(同方照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母公司)公布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六个月营业额2.42306亿元人民币,较2014年截至9月30日六个月营业额4 .04728亿元,下滑了40 .13%,但前者全面收益总额246.8万元,后者亏损16153.8万元。而截至2015年6月30日,上半年股东应占盈利337万元,2014年度同期股东应占亏损1.56亿元。公司在业务量下滑的情况下,将经营转亏为盈。
去年200多名员工离开,原因有二
南都:有员工反映你们2014年裁员200多人。
杨刚祥:去年确实有200多名员工离开了公司,但并非他们所想象的因经营不善导致裁员。要分两种情况来看,公司去年开设扬州工厂,把部分生产线搬去扬州,生产线有150多员工不愿过去,在与公司协商后选择离开;公司内部结构调整时,部分人员退休,还有部分明显技能不足或发展理念上与公司发展相悖的人员被劝退。无论是因前者还是后者而离开,我们都按照相关法规的标准对他们进行赔偿,去年仅仅是赔偿费就花了上千万元。去年,还花了好几百万元用于提高员工伙食。如果真的单纯为减少人力成本,公司何必要费这么多钱呢?
南都:这次为何是待岗,而不是裁员?是否真的为节省裁员成本?
杨刚祥:待岗既是为了员工,也是为了公司着想。公司今年业绩差,又遇上淡季,那个车间已经完全停产,其他多个车间也处于半停产状态。我们不想再裁员了,待岗员工中不乏四十五岁以上的女工,这些女工要是离开公司,让她们出去怎么找工作呢?此外,让他们待岗,并不是不想让他们上班,相反正是希望等公司度过困难时期后,他们能回来上班。我们本身没有打算裁员,所以根本没有节省裁员成本的说法,而且我们会每个月按法规标准支付他们生活费。现在公司出现困难,给他们待岗安排是为他们好。
公司部分计件工资的车间里,员工都会在淡季时回家做事,等旺季时再回公司开工,保证收入不会因为企业业务量变化而减少。
23名员工复工,其余元旦前复工
南都:事件进展如何?
杨刚祥:目前,我们已经决定尽快调出岗位让待岗的员工复工。其中,10月10日已经有3名员工复工,12日有20名员工复工,计划11月初将有10多名员工复工,剩下的争取在元旦前回来上班。只要他们愿意都可以回来上班。
原来的生产线不会恢复,我们将从其他生产线或部门调出岗位给他们。比如现在是淡季,另一个车间的员工大多请假回家了,我们会安排一部分待岗员工到这些岗位上班。原来的车间是计时工资,而现在调出岗位的车间是计件工资,虽然工资计算方法不同,但已经没办法短时间调出其他岗位了。至于岗位级别方面,我们会保证管理层的员工安排在管理层的岗位,绝对不会出现管理变工人的情况。
南都:待岗风波会否影响经营?
杨刚祥:我们的客户都能理解我们,因为他们知道我们现在正在努力改变重组前公司的一些“顽疾”。相比之下,某些同行企业的做法比我们更严苛,曾有客户笑话我们,正是因为之前裁员赔钱太多,做得太好,现在达不到那时的标准才导致员工不满。不排除有部分闹事的员工希望等公司裁员,获取赔偿金的可能。
声音
该公司某车间停产,车间内员工放假待岗,公司为他们支付生活费的方案,是符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的。
———鹤山市共和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相关负责人
公司和劳动所以及劳动监察依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3 5条来和我们谈,该《条例》第35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的停工、停产”,但我们的公司现在并没有停工、停产。好多员工都是十几年工龄了,按照正常裁员补偿,他们可以得几万、十几万元的补偿,现在这种情况,最终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只有几千或者一万多。
———员工
我们决定尽快调出岗位让待岗的员工复工。其中,10月10日已经有3名员工复工,12日有20名员工复工,计划11月初将有10多名员工复工,剩下的争取在元旦前回来上班。
———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杨刚祥
档案
今年7月签
增资扩产协议
同方照明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显示,该公司是《中国LED灯具国家标准》制订者之一,是全球顶级的装饰灯系列和LED照明系列产品群的制造商,曾获得“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种称号。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海内外雇员3 000余人,已申请超过1 0 0 0项专利,生产出10000个品类的装饰和照明产品,行销欧美等100余个国家和地区。同方照明产业集团在广东鹤山、江苏扬州和越南太平省设有生产基地,总占地面积1000余亩,其中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是同方照明产业集团负责中国业务的运营平台。
据公开报道,2015年7月10日,江门市委书记毛荣楷一行在鹤山市委书记伍培进陪同下专程赴清华同方总部考察,同方照明集团总裁谢汉良与鹤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常岷签订了战略合作暨增资扩产协议书。
根据协议,同方照明集团将在未来3年,对位于鹤山市共和镇的鹤山同方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企业增加3亿元的投资,进一步加大LED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的建设和扩大市场渠道,3年内集团将力争实现年产值3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