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郑州市“四桥一路”亮化设施提升项目施工
1.2招标编号:TAHP-2015-186
1.3建设地点:郑州市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不包含灯具),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8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投标人出具承诺书为准)。
2.3业绩要求:企业与项目经理自2012年01月01日以来具有城市道路照明工程单项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2.4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2.5根据《郑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规定,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楼213室报名。
3.2报名须携带:
1、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承诺、⑤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合同、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⑦《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外地企业需提供)、⑧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到投标报名现场签到,亲自参与投标报名活动,不按规定到场的,其投标报名不予受理。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4.2获取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楼213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0日09时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郑州市城市照明灯饰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371-63987108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魏女士
电 话:0371-60108570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