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金沙村太阳能路灯及村内支架灯采购;
2.采购编号: HSCG[2015]024;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4.1采购清单
4.2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叁仟元整(¥403000.00)。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自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三年内,要求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5.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政府采购网”本次采购公告后的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至。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但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
6.3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
6.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肆仟元整(¥4000.00)。
7.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5年11月 10日9时00分前汇至招标代理人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新财政大楼西侧)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9.联系方式:
采购人:绩溪县金沙镇人民政府
地址:绩溪县金沙镇金沙村
联系人:胡永明 联系电话:13605637009
招标代理人(采购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绩溪县东山路8号三楼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0563-815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