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ZC2015-037
二、项目名称:东石伞都大道二期路灯采购服务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5-28081253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现场踏勘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或制造商。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本次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4、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或以后的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现场核对)。
六、本次采购的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贰万玖仟元整 (小写:?1729000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并在开标现场公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其价格分为0分,且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七、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5 年10月20日起至 2015 年10月26日止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 年10月20日起至 2015 年11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先电话联系。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可直接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下载招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0日9:30时。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招标文件发售及开标地点: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晋江市文景路文景雅苑10栋9层)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届满之日为2015年10月26日)七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十二、招标公司联系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0595-88077193,传真:0595-88077320,邮编 362200。
开 户 行: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支行
银行账号:9070410010010000089948
开户单位: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晋江市正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 10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