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1015]-4201号
二、招标编号:GDXSD2015-G4201
三、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及工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灯具改造项目;
(2)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LED灯具改造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柒仟陆佰贰拾壹元贰角 (¥397,621.20);上述预算金额为本项目
最高限价,超出该限价的投标按废标处理。
(4)交货期:自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采购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经
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和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5)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采购货物进行报
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证明原件。(查询证明中投标人或其从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近三年是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当月开始计算。)
(3)投标人为非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必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原厂证明授权书或唯一代理证书。(若厂家投标,厂家企业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家具的生产,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还须提供工商局网站“企业基本资料查询”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为中小型企业,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6日~2015年11月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6)购买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现场踏勘、标前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八、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7日14:30-15: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00。
(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5:00。
投标/开标地点:(以■符号为准)
□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二楼 号开标厅转 号评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会议室(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337号202室)
九、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2天按照附件(通知函格式)以书面形式通知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传真:0756-2533856,注明李海廷收),是否参加本次投标或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十、受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委托,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标文件发售、采购过程中相关通知及文件发放、组织联系、投标保证金收取及回退工作、代理服务费的代收取等工作。
十一、 本项目公共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和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756- 2126488
招标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名街花园)337号二楼 邮编:5190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6-2533799-8038 传真:0756-2533856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市 级:何先生、余小姐,电话:2653852、2602073
香洲 区:袁先生,电话: 2525301
斗门 区:罗先生,电话:7253183
金湾 区:邱先生,电话:7263070
高新 区:钟小姐,电话:3629021
高栏港区:王小姐,电话:7716620
万山 区:朱小姐,电话:2212774
横琴新区:钱先生,电话:8937663
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