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媒体报导
1.事件发生日:2015/11/26
2.公司名称:晶元光电(股)公司
3.传播媒体名称:台湾自由时报(C1版)等
4.报导内容:美法院判....晶电侵权....
5.发生缘由: 本公司遭美国波士顿大学基金会控告侵权,美国一审陪审团初步意见为裁定赔款 930万美元(约新台币3亿元),惟仍待法官判决。
6.因应措施: 美国波士顿大学基金会(Trustees of Boston University)(下称「波士顿大学」)于2012年10月12日在美国麻州(Massachusetts)地方法院向晶元光电及客户提出 波士顿大学美国专利US5,686,738的侵权诉讼,上述专利738是有关于具有非单结晶系氮化镓缓冲层(Not-Single CrystallineGaN Buffer Layer)的蓝光LED芯片。
陪审团初步裁定,晶电对此感到遗憾但尊重陪审团意见,然而诉讼程序仍在进行中,并非最终判决。晶电对审后程序及上诉程序深具信心,将全力以赴,相信最终将得到有利的判决。该专利已经于2014年11月过期,对于晶电现有产品及客户毫无影响。晶电重申保护并尊重他人智慧财产权之决心不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