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商参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JZ2015-JH-36号。
二、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西财农改发[2015]12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新农村(农场)建设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安排的通知》(景财农改发[2015]4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新农村(农场)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景财农改发[2015]3号);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基层党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安排的通知》(景财农改发[2015]2号)>。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5日历天内。
2、交货地点: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四、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全部产品质保期不低于5年。
五、分包情况:本项目不分包。
六、采购内容:太阳能路灯65盏,具体参数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五章。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时间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1、请各供应商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0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龙盛大酒店四楼)报名并获取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通知书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云南省光伏应用行业资信资质叁级及叁级以上(原件); (5)须提供太阳能LED路灯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生产商声明书;(原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除外);备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00分之前。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
十、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9日09时00分。2、开标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询价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
1、参加此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在投标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询价采购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版纳大厦
支行账 号:134013106150
收款人: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
2、缴纳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3、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8日17时30分前。供应商缴纳询价保证金后持相关凭证到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龙盛大酒店4楼405)换取保证金收据,其复印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
十二、发布媒介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发布。
十三、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景洪市勐养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陶建波
联系电话:13320481178
招标代理: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丽凯
联系电话:0691-2125880 、15198499967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