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项目名称: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太阳能路灯采购A包—C包项目
2.项目编号:BNZH2015-04
二、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项目地点及工期要求
1.项目地点
A包项目地点:景洪市勐龙镇嘎囡村委会戈别新寨村民小组
B包项目地点:景洪市勐龙镇曼纳、曼康等村小组
C包项目地点:景洪市勐龙镇口岸经济区等周边村寨
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
四、质量要求、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
1、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全部产品质保期及保修期不低于5年。
五、采购内容:
六、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云南省光伏应用行业资信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各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需针对本项目提供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的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各供应商若为生产商(或制造商)的,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
4.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5.各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在整个采购活动中保持一致性,不得随意更换。
6.供应商必须按照产品售后服务规范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按国家规定条款执行,提供包换服务及提供免费维修,供应商能提供快捷的上门服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7.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正品,投标时必须标明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
8.供应商如为西双版纳州外企业,须提供在州内设有常驻分公司地址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服务机构或者服务点名称、详细地址、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售后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
1.请各供应商于2015年11月30日至2015年12月4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在西双版纳正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63-A号正禾居)报名并购买询价通知书。
2.询价通知书每份售价¥200.00元(大写:贰佰元整),售后不退。
3.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供应商应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副本)或云南省光伏应用行业资信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副本);
(5)产品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或提供生产商声明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报名的无需授权);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诚信经营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如为西双版纳州外企业,须提供在州内设有常驻分公司地址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服务机构或者服务点名称、详细地址、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售后服务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4日09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曼弄枫片区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国际会展中心A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景洪市勐龙镇人民政府
地 址:景洪市勐龙镇党贺路1号
联系人:岩轰
联系电话:13578416699
招标代理:西双版纳正禾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景洪市勐海路63-A号正禾居
联系人:李若辰
联系电话:0691-2129555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