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潘杰、刘醒明等9位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所在职务,并同时辞去其所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但由于潘杰先生、刘醒明先生、吴胜波先生、维安纳.霍夫曼先生、叶再有先生、杨建虎先生、刘振平先生、窦林平先生、薛义忠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的最低人数,及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总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辞职报告并未生效,相关董事及独立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任董事及独立董事就任为止。
同时,佛山照明的另一份公告表示,2015年12月9日收到公司监事庄儒嘉先生、张颖启先生的辞职报告。庄儒嘉先生、张颖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庄儒嘉先生、张颖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相关规定,庄儒嘉先生、张颖启先生的辞职并未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及职工监事比例少于法定要求,因此庄儒嘉先生、张颖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这样也就表示,如果董事9位辞职报告生效,佛山照明将是11位高管离职。